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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本的教養原則是什麼?

如果要用一句話濃縮的講出父母在教養上應該掌握的原則,我的建議就是:「要求品行,激勵學習」。「要求」意味著父母要孩子無條件的做到,如果不做到,就加以懲罰。而「激勵」則是父母不要求孩子,但如果孩子做到了,就給予優渥的獎勵。為什麼要針對「品行」跟「學習」設立不同的標準?如果你仔細加以分析,就會知道這樣的區分是很有道理的。

品行上的要求攸關孩子人格發展。如果一個孩子的品格不好,即使很聰明,以後也難以適應社會。因此,品行上,父母可以要求孩子「必須」要做到。

為什麼品行上孩子做不到要懲罰呢?理由是,如果在品行上採用「獎勵」,很容易帶來一個規則上的漏洞。例如:你獎勵孩子要誠實,不能說謊。這沒問題。但是如果他有一天發脾氣破壞家中的物品,你是不是要訂立一個規則「如果不破壞物品,就可以得到獎勵」?如果他會任意拿錢,你是不是要訂立一個規則:「如果不任意拿錢,就可以得到獎勵」?因為可以做的壞事太多了,如果針對「不做壞事」都要獎勵,那就獎勵不完了。父母沒有那麼多錢。因此,不能夠在品行方面採用「獎勵」。

但這個原則是有例外的。因為,品行相關的要求,也有分輕重。像不偷竊、誠實、尊重別人,這些是很重要的。如果孩子做不到,應該要逼孩子做到,可以動用懲罰。但如果是一些比較輕微的品行問題,例如:不願意分享、會插嘴、做事情比較魯莽….等。這些事情,孩子如果做不到,似乎也沒那麼嚴重。因為有這類小問題的孩子很多。如果父母教養寬鬆一點,針對這類輕微的品行問題,也可以改採「獎勵的方式」來矯正。例如:孩子很小氣,不願意分享,你就說如果願意分享,就給他加倍的獎勵。當孩子安靜的聽人講話,就給獎金10塊。當孩子可以謹慎耐心的做完一件事情,就給30塊。當你獎勵「正向行為」(例如:分享),相對應的「負向行為」(即小氣)就會被壓抑。在這類小問題上,以「獎勵」為原則是可以的。

如果不是「品行」,而是「學習」相關的,懲罰就不適當了。孩子對某些事物的學習不感興趣,這對未來的社會適應影響沒那麼大。畢竟,不喜歡學這個,就學別的,行行出狀元。再者,孩子不想學,有時真的是課程不有趣,硬要孩子學習,真是太勉強他了。因此,孩子如果不想學,父母應該用優渥的獎勵吸引他學習。如果有了優渥的獎勵,孩子還是不想學,那就算了。用懲罰去逼迫孩子學習,常常會加深孩子對課程的厭惡感。

雖然我們區分了「品行」與「學習」,但是兩者之間還是有一些模糊地帶。有些事情似乎是「品行」,卻又像是「學習」。例如:做家事。高標準的父母認為,做家事是一種品行,代表對家庭的付出與向心力。因此,他會用懲罰逼迫孩子要做家事。但寬鬆一點的父母則認為,人總是喜歡閒散,不喜歡勞動。孩子懶惰,似乎跟品行沒有那麼相關。因此,他可能偏向於「獎勵」孩子做家事。

我個人的看法是,用「獎勵」來吸引孩子做家事是比較合乎現代潮流。在現代社會中,孩子早就不是傳統社會的小孩。他們有著非常新的價值觀。父母即使講出一番大道理,孩子還是聽不下去的。如果有一個媽媽要懲罰孩子,因為他不做家事,現代人大概都會覺得太小題大作了。但如果在一百年前,這樣的要求似乎還蠻合理的。由此可知,教養的觀念也要隨著時代潮流不斷調整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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